一筆錢,轉了三次彎,終於把一個家接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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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9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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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週三的會議裡,訪視小組報告了一位住在后里的 76 歲張伯伯。他獨居且重聽嚴重,跟他說話得大喊才聽得到﹐但真正讓人擔心的,是他可能馬上就無家可歸了。
張伯伯每月房租六千元,長年由在台北開公車的兒子負擔。離婚的兒子除照顧父親,還要扛前妻和孩子的贍養費。沒想到去年,兒子右眼視網膜剝離、左眼也因不明原因失明。工作與收入中斷,不得已只好暫住到朋友介紹的廟裡。
張伯伯已積欠十個月房租,房東發出存證信函催搬。幸好長照單位發現後通報個管師並轉介漢妮,我們隨即介入協助。
社工幫忙找到月租四千五百元的新房處,但新房東要求先付兩個月押金,父子倆根本拿不出來。漢妮討論後決定先代墊。
正當大家分頭找搬家資源、眼看見一絲曙光時,兒子卻無預警失聯三天。原來他因手機費繳不出被斷話,只能靠超商免費 Wi-Fi 聯絡。得知漢妮要幫忙押金、眾人也都在找他時,他竟為了省車費,從台北一路騎機車回后里準備幫爸爸搬家。
看著雙眼失明、連手機費都繳不出的人,心裡想的仍是父親,我們既心疼又擔憂——如果他自己垮了,又怎麼撐住爸爸?於是漢妮緊急加發急難救助金,讓兒子度過生活困境。
轉折也在溝通中出現。新房東了解處境後,決定不收押金,原本準備的「兩個月押金」直接變成「前兩個月房租」。
至於八千八百元的搬家費,個管師雖找到基金會願協助,但補助需時核撥,搬家公司卻要求當天付款。經商議,若新房東願意寬限房租,便可暫時挪用這筆錢來墊付搬家費,等補助一到再物歸原主。
回頭來看,這筆有限的錢走過了一段奇妙的路:
一開始是兩個月的押金。
房東免收押金後,變成了兩個月的房租。
因搬家須當天付款、房東願等,又暫時變成了搬家費。
等基金會補助到位,它便能物歸原主,化作新家的房租。
讓錢能夠轉彎的其實不是錢,而是人。是社工與房東協商、個管師尋找資源、身障社工替兒子奔走、基金會接力評估,以及新房東願意少收押金、多給時間。
漢妮只是其中的一雙手。但當無數雙手在同一個地方各自多出一分力,十個月欠租、失業失明、無家可歸等重重絕境,也就跟著輕了起來。
原來公益從不是一個人包辦所有,而是你接這段、我補那段。回頭才發現,那道看似過不去的坎,真的被大家一點一滴搬開了。

